全省行政复议科(处)长会议在古蔺县召开 - 雅安市司法局
全省行政复议科(处)长会议在古蔺县召开
时间:2014-11-20 13:38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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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7日,全省行政复议科(处)长会议在泸州市古蔺县召开,来自全省21个市(州)的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各地介绍了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进行了热烈讨论。
与会人员谈到,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复议案件呈现数量增多、类型多元、难度提高的趋势。其中,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复议案件出现“井喷”态势,个别地方甚至达到复议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房屋征收、土地权属等争议纠纷频发,涉案人数众多,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处理难度较大。如何在当前复议办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保障公民复议权、推动行政争议纠纷妥善化解,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此外,作为与行政复议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行政诉讼法,其修正案的出台也成为本次会议聚焦的热点。与会人员在第一时间学习了修正案,讨论了修正案的几大焦点,如对于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规定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对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新规定的出台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义务加重,复议机关当被告常态化,复议机构工作任务势必成倍上涨,对复议人员的要求也将更加严格。为此,必须转变政府及其部门不愿当被告的观念,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复议机构办案质量和应诉能力。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胡科建作了总结发言,对各地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进步给予了肯定,对新形势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已出台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深刻认识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加强对新法的宣传、学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意识,摒弃惧讼、厌讼的传统观念,加强复议机构自身建设,为即将到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任务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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