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新修正《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 - 雅安市司法局
我市积极推进新修正《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2015-05-04 16:24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施行24年来首次修订。《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加大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增强了行政诉讼的公信力,对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我市对新修正《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4月27日,雅安市政府与雅安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全市贯彻实施新修正《行政诉讼法》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剑东,市政协副主席李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市级主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各县(区)分管法制工作的政府负责同志、法制办负责人以及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的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了两级法院实施新修正《行政诉讼法》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情况,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行政机关为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相关准备及要求。祝鸿同志、黄剑东同志分别就法院系统和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新修正《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行政诉讼法》的重大意义,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制度、调研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有效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名山、宝兴等区、县,也采取座谈会、推进会等形式积极安排部署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幫助
Copyright (c) 2024 sf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2210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7 蜀ICP备190194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4
法治雅安(微信)
雅安司法(微博)
外来企业投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