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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雅安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雅安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09:4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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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雅安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雅安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及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推进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现将《2022年雅安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雅安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雅安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我市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按照2022四川省宪法宣传周活动总体安排,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 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宣传上述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灵活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具体安排

活动采取“线上活动+线下主题活动”的方式进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一)线上活动

1.举办雅安市宪法知识竞赛,通过法治雅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雅安市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组织优秀法治微视频展播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播放2022年我市制作的优秀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3.组织收看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12月4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1套播出的宪法宣传日特别节目。

4.组织收看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厅、司法厅在12月6日10:00举办的四川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主题知识竞赛暨2022年“宪法宣传周”线上启动仪式

(二)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统一协调安排,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1.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举行宪法宣誓等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2.宪法进学校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学校”活动。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学习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主题板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宪法进乡村(社区)主题活动。针对乡村(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据“宪法进农村”“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关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群众自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规定,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积极作用,引导城乡居民主动走近宪法、学习宪法、拥护宪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4.宪法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主题活动。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合规建设,面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深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线持续开展宪法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

5.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寺庙”宪法宣传教育行动,深入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宪法进寺观教堂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做爱国爱教的践行者、依法治教的支持者、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和祖国家乡的建设者。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持续宣传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雅安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开展宪法宣传片和优秀法治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推送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

(三)其他重点活动

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策划组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确保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宪法学习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普法责任,县(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在重要版面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提升宣传实效。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学习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宣传质效。各牵头单位请于12月3日18:00前将具体活动方案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通过公文交换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于12月12日18:00前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有关图片视频资料从公文交换箱报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人:于健,28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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