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2-17 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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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规定,现将市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实施。

一是组织集体学习。按照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16年4月5日,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邀请四川农业大学法学系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颜勇对《纲要》出台的背景、意义、特点,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政府如果贯彻落实《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意见。市长兰开驰主持集体学法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创建文件,对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积极指导有关部门完善申报材料,推荐上报。加强对入选单位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关于命名表扬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合格单位的决定》,我市雅安市司法局、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人民政府等11家单位创建合格,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工作要求,制定《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力做好放管服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按照《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要求,组织市级部门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认真审核。清理结果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涉及38个部门共6258项,其中行政许可222项,行政处罚5197项,行政征收54项,行政强制211项,行政确认7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137项,行政奖励60项,其他行政权力292项。根据《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于今年1月启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组织市级部门根据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统一格式,逐项编制责任清单。3月起,由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管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部门编制的责任清单展开审核,目前已完成对34个市直和2个省垂管部门(单位)编制的6261项责任清单的审核工作,市委编办于922日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二是扎实推进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开展,努力消除权力运行空白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全市共计录入行政权力事项基础数据51950项,运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办理各类权力案件总计769643件,其中市本级76100件。在全省各市(州)行权平台案件受理量排名中,我市在八、九、十连续三个月全省排名第一。三是及时下发《雅安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2016年放管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时间进度。三是积极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实施了“三集中,四到位”改革,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22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民生的177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统一受理、办理。打造“一窗一章”模式,统一受理市本级8个职能部门29个行政许可事项,事项12个部门34大项19小项的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实现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组织相关人员赴巴中、眉山、乐山考察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工作,努力学习各地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雅安市工商部门自2016年9月18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03户。4月25日,李克强总理考察了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国家工商总局、四川省工商局和雅安市三级联动,于2016年7月5日,在雅安市政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雅安商标受理处(以下简称“雅安商标受理处”),试点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已完成书式审查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482件,其中雅安107件,接受商标注册咨询980件次。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适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呈现井喷增长需要更多优秀律师参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新形势,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从全市律师队伍中挑选了3名职业素质高、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并从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挑选了4名具有较高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同志,报请市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在原有9名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力量,优化人才结构。积极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分析论证以及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凡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监察局廉洁性审查,凡未经合法性、廉洁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今年,市政府制定了《雅安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砂石管理办法》、《雅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雅安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同时,市政府法制机构还对《雅安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选拔任用办法(试行)》、《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构建“四治—监督”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等市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今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已对62件市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党委规范性文件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工作制度、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情况通报和案件咨询、移送、备案等工作制度,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和法院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制裁,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通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等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6月1日,市政府和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了2016年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和总结了2015年工作情况,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证申办条件和申办程序,所有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组织开展了2016年市级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和考试人数243人,审核上报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及乡镇行政执法申请922件。开展了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年审行政执法证3146件。因退休、调离等注销行政执法证49件,因犯罪、行政处分或行政执法严重过错吊销、暂扣行政执法证16件。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按照省法制办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并按时将清理结果上报省法制办。

(五)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成为省内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13个市(州)之一。市政府对开展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立法知识学习,深入开展立法工作研究,积极做好机制、人才、制度等各方面准备,特别是做好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方面的准备。一是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增加行政编制2名(增加至10名),增加正科级职数1个,通过调动和遴选方式,补充了工作人员,缓解了市政府法制办人手紧张的状况。同时,按组织程序配备了1名副主任和1名副调研员,充实了法制办领导班子。二是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市政府安排各级各部门通过公务员年度培训、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立法知识学习,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积极准备。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于今年4月和5月分两期组织了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同志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立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市政府对地方立法涉及工作经费,安排财政予以全力保障,保证立法工作需要。四是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领域的管理现状及立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五是召开了2016年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2016年市政府承担的立法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市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方案和《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调研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起草和调研组,同时委托四川农业大学专家团队参与调研起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起草和《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调研工作。同时,出台了市政府首部地方政府规章《雅安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号),对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以贯彻实施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要求更高的形势,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在程序上、实体上都能够经得起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建立了市级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QQ群,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后交由承办人。承办人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开庭或者听证,通过对于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或者听证,以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案件的公正、高效。经审理后,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送达各方当事人。三是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对于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认真做好应诉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将答辩状、证据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后,认真准备法庭审理的代理意见和法律依据。组织相关人员旁听了两件典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接受了鲜活的法治教育,效果明显。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已开庭审理的225件案件中一、二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为65件,出庭率28.88%,较2015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为进一步做好应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2016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行政应诉案件205件。

(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于年初下发了《2016年行政调解工作要点》,全市八个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制定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行政调解工作重点。二是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特点,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制度,取得较大成效。三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难点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4100多起,调解成功4000多起,调解成功率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2016年我市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群众期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有的行政机关对于职权范围把握不准,存在超越职权和不正确行使职权的现象;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观念不强,应诉能力不高;土地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林业、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领域行政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案件多发;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纠错机制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些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法治方式有所欠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在基层和群众身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法中存在懒政、怠政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2017年工作思路

(一)以学习贯彻《纲要》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重要内容。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通过政府常务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纲要》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认真梳理细化《纲要》各项工作内容,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督促行政首长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价。完善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提高考核的准确性。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研究出台《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

规范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结合部分法律、法规调整以及行政权力实际运行情况,对我市2015年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全面优化完善。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基础上,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逐项权力厘清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清理编制并公布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行政执法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惩戒,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上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条件,严禁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办事指南,实现集中办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6号)文件要求,学习领悟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巴中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成熟经验,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紧跟改革步伐开展试点。

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省政府依法制定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省政府2016年公布的《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三)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制定公布《雅安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建立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按照《立法法》规定,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范围内,加大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将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规章。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有件必备;完成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财政补贴的方式,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管理、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建设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督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落实政府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预防职务犯罪联动工作制度,加大对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执法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八)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七进,创新普法方式,加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专区建设,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强化行政调解信息分析研判,针对行政调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加强对日常行政调解信息的分析研判,形成《矛盾纠纷整体态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继续加强行政调解案件办理的指导工作,联合“大调解”中心对行政调解成员单位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有案不录,录入信息不完整等情况进行通报。

(九)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办案需要落实工作经费、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在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加强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将行政机关应诉案件办理质量、执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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