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司法局四举措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19-08-15 15:54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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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全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脱贫攻坚和县城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成就。 按照天全县乡村振兴的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四举措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大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三定一免”工作制度。为全县15个乡镇及村(社区)指定法律顾问,并悬挂法律便民服务牌,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和法律宣传与培训等作用,通过法律顾问为困难群众接受咨询,免费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解决涉法难题。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营造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作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法律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着力解决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难题。积极推动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对创建成功的市法治示范乡镇和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进行动态管理。把法治培训纳入村(社区)“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基本项目,创新和丰富新农村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手册、资料,普法手提袋,雨伞等物品提高群众对普法的接受度。

二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两办”下发的《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专项资金向基层倾斜,突出抓好乡镇、村(社区)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中心力争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服务等职能,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争取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三年内全部完成。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及降低困难标准,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中心,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深化“法律顾问联系村”行动。突出法律服务、纠纷化解、普法宣传“三大主业”,紧盯群众遇事、干部办事、基层理事、破解难事、处理家事等基层现实问题,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健全完善基本工作量、工作台账、重大矛盾和信访事项报告处置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工作规范运作。定期逐村逐户走访,及时了解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所包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通过网络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互动局面。各法律顾问应每年应切实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及上法治课,指导各村制定或完善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创新突破”行动。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吸收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离退休人员加入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力争调解员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年龄组成更加优化。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技能技巧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疑难纠纷化解,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工作,在做好交调、诉调、治调、仲调等4个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向物业、环保、教育、婚姻家庭等行业领域延伸,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建设性作用,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调解当事人的调解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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