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 雅安市司法局
名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时间:2020-11-16 10:5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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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名山区司法局立足本职,牢固树立便民工作理念,在深化上下功夫,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为抓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规范权责,简化办事流程。一是制定公证、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事人员的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及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利民制度,对于案情清晰、资料齐全的援助案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三是对情况紧急,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案件,开展“容缺”受理,先行受理、指派,事后补交相关材料,让群众少跑腿,实现马上办、就近办。

二、升级平台,打造立体式服务网络。一是建立涵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覆盖率100%,村级建制调整后,现已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5个,持续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积极推动三大平台深度融合,依托12348四川法网、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网上在线申请、预约和解答咨询,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与咨询。

三、加强监管,保障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制定《雅安市名山区司法局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成立行政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二是健全法律服务投诉机构和投诉受理程序,设立匿名举报箱,广泛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及邮箱,建立投诉台账,确保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三是实行承办人办案质量承诺制度、建立案件跟踪监督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开庭报告制度、庭审旁听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差异补贴等,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不变形、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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