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司法局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倾情调解 解民忧 - 雅安市司法局
名山区司法局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倾情调解 解民忧
时间:2024-07-26 14:5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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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司法局坚定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核,致力于实现“琐事村中解、大事镇内平、纷争不上交”的治理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和强化纠纷调处机制,筑起坚实矛盾纠纷化解“防火墙”,有效解决我区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调解的温暖与关怀。

优化纠纷调处体系。区司法局构建了区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核心,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撑,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全区的13个镇(街道)均实现了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的全面覆盖,通过设立微网格,实现了纠纷调解服务的无缝对接。同时,深化“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一些疑难复杂纠纷得到有效妥善化解。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66件。

强化专业调解力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全区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9个,全区备案调解员共929人。深入贯彻分级分类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司法局对辖区内骨干调解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各司法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目前共开展人民调解培训27场次,切实增强调解队伍履职能力。

深化运用“三三制”调解法。我区依托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创新并推广运用“三三制”调解法,即发生矛盾纠纷后,先由村(居)民小组调解3次,调解不成的,移交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3次,仍然调解不成的,移交镇调解委员会调解3次,使纠纷就地就近化解、不上交。“三三制”调解法不仅利于纠纷的就地就近化解,还大大减轻了上级调解机构的负担。“三三制”调解法推行以来,约85%的纠纷在村(社区)层级就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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