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法定依据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和免责情形 | 监督电话 | 备注 | ||
57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符合执业条件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58 | 行政许可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59 | 行政许可 |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0 | 行政许可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1 | 行政许可 |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2 | 行政许可 |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 1.《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3 | 行政许可 | 司法鉴定机构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4 | 行政许可 |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 2.《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5 | 行政许可 |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 | 1.《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66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条十六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符合执业条件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844 | 行政处罚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一般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 律师工作科 | 1.立案责任:发现律师、律师事务所有涉嫌违反《 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情节轻重.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向当事人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 5.决定责任:调查终结,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律师证业证书。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845 | 行政处罚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1.立案责任:发现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有违反《 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846 | 行政处罚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 2.《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1.立案责任:司法行 2.调查责任:司法行 3.审查责任:调查终结后,司法行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847 | 行政处罚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律师工作科 | 1.立案责任:司法行 2.调查责任:司法行 3.审查责任:调查终结后,司法行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15 | 行政确认 |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 1.《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2.《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1 | 行政给付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1.《 2.《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3.《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1.受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2.审查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查本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2 | 行政给付 |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 1.《 2.《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 3.《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1.受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本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补贴申请。 2.审查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查本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补贴申请。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3 | 行政给付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 0835-2222102 | |
4 | 行政给付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 0835-2222102 | |
57 | 行政检查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1.检查责任:司法行 2.处置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58 | 行政检查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1.检查责任:根据全市情况,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发现公证机构、公证员有违反《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59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 《 | 律师工作科 | 1.检查责任:司法行 2.处置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60 | 行政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律师工作科 | 1.检查责任:司法行 2.处置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61 | 行政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 律师工作科 | 1.检查责任:司法行 2.处置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22 | 行政奖励 |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 | 《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拟定评选表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核下发;协助市人民政府公示评选表彰条件、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初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报市政府进行表彰。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 0835-2222102 | |
23 | 行政奖励 | 对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表彰奖励 | 1.《 2.《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表彰奖励的推荐、初审等配合工作。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39709 | |
24 | 行政奖励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表彰奖励 | 1.《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 律师工作科 | 1.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由县司法局进行初审、复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县市区司法局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送局政治部备案,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局党委批准,以司法局名义表彰并进行公示。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25 | 行政奖励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律师工作科 | 1.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由县司法局进行初审、复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县市区司法局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送局政治部备案,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局党委批准,以司法局名义表彰并进行公示。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8601 | |
47 | 其他行政 | 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 1.立项责任:发现考生有违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的情形,应予以立项。 2.审查责任:对本考区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3.组织听证责任:作出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当事人有权在被告知处理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司法行 4.送达责任:违纪行为处理决定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被处理人;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5.备案责任:对本地考试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司法厅。 6.诚信记录及公示责任:记录、公示违纪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依法通过司法行 7.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追责情形: 《行 免责情形: 《 | 0835-222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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