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十一届甘孜州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孜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包括出庭应诉的概念、适用范围、出庭应诉的条件与要求、规范出庭和委托代理行为、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积极回应司法建议等内容。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