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专题协调会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人民检察院、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省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17年8月2日,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人民检察院、市环境保护局就开展全市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专题协调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志强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通过了全市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组工作方案,明确此次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三组,由三家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单位业务水平较高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李志强同志指出,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仅是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还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此次检查要严格打表,实事求是反馈问题,不讲情面,不走过场,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中心,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切实解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提出长效整改措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推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