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穆X琼,男,汉族,1970年1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3101********2117,住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穆家村X组X号。
被申请人: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伟,职务:区长。
申请人穆X琼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雨城区政府)在
申请人穆X琼请求:撤销雨城区政府发布的《通告》。
申请人穆X琼称:
被申请人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答复称:《通告》属于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发布的程序性告知行为,并非法定的征收土地公告,程序性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且该《通告》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一、申请事项所涉地块已依法完成征收。所涉本次搬迁范围内的房屋使用土地均为农村集体土地,本次搬迁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自2016年陆续启动,相关部门已依法完成“两公告一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等工作,征地程序规范、合法,目前土地均已被依法征收。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16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6〕794号)文件批准,文X、黄X洪、穆X林、穆X跃、文X全、文X华、文X强房屋所在的穆家村4、5、6、7组的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作为雅安市2016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批文下达后,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了征地拆迁工作。2018年5月29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雅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以下简称“《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6月6日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8年7月2日,雅安市人民政府下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雅府函〔2018〕243号)同意了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报送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综上,本次土地征收已依法完成“两公告一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等工作,征地程序规范、合法。
二、《通告》属于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发布的程序性告知行为,并非法定的征收土地公告。文X、黄X洪、穆X林、穆X跃、文X全、文X华、文X强房屋所在的农村集体土地已被依法征收,雨城区政府作出的《通告》是为了向本次搬迁补偿对象告知本次整体搬迁的范围、补偿对象、适用政策及集中签约期而作出的通知行为,并未影响文X、黄X洪、穆X林、穆X跃、文X全、文X华、文X强的实体权益。该通知适用区域特定,即适用于涉
三、《通告》公布的补偿政策有利于被搬迁户,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通告》系雨城区政府为了向本次遗留项目整体搬迁适用的范围、补偿对象、集中签约期及适用政策进行通知。该《通告》适用于特定区域范围,即仅适用于涉
《通告》明确的适用政策中,给予被搬迁户5日的房屋测绘结果复核期,针对房屋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复核期内提出,由工作组再次对房屋测绘结果进行复核认定;同时还设定了15日集中签约期,集中签约期内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被搬迁户,享受搬迁补偿方案设定的签约奖励,包括3万元/人的动员搬迁奖励,5千元/人的按时签约奖励,3千元/户的搬迁腾退奖励。上述政策有利于保障被搬迁户的利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经审理查明:
附件一29户名单未包含穆X琼。
附件二为《雅安市城区中心城区遗留项目被搬迁户整体搬迁补偿方案》,载明“……一、搬迁范围。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涉
穆X琼以雨城区政府发布的《雅安雨城区中心城区遗留项目被搬迁户整体搬迁通告》侵犯了其权益为由,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通告》。本机关于
上述事实有下列材料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雅安雨城区中心城区遗留项目被搬迁户整体搬迁通告》及附件一和附件二、张贴照片、行政复议答复书等材料证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
驳回穆X琼的行政复议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