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四川建设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
★四川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地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
★推进措施要实,具有操作性
★工作成效要实,可考核、可评价
★时间进度要实,合理确定完成时限
三、《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2016年1月,梳理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不足,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016年2月,将《纲要》规定的44项措施进行细分,拟定实施方案编制分工方案。
2016年3月,到市县开展调研,印发通知明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2016年4月,汇总省直部门材料,综合考虑基层意见,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并反复修改。
2016年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省直部门和市(州
2016年6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法律专家意见;根据省直部门、市(州)政府和专家意见,逐条进行修改。
2016年7月,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形成送审稿报省政府。
2016年8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9 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2016年10月,省委省政府共同印发。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有115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提出了8个方面115条具体推进措施,以及各项措施的时间进度安排、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责任分工。
结尾部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提出了要求。
五、《实施方案》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具体措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
2016年公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建成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
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巴中市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2016年编制公布全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
2016年完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二证合一”改革试点,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制定出台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的规定。
2016年公布《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2016年编制公布《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建成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
2018年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通统一对外服务窗口“信用四川”。
2019年推行重点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方面
2016年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修订《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2016年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德阳市和凉山州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2016年修订《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6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2017年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
2016年市级政府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2017年县级政府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文物认定争议、企业名称争议、专利侵权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裁决(裁定)制度。
2017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统一行政应诉法律文书。
2018年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建议办理反馈制度。
六、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贯彻《实施方案》要做哪些工作
市、县政府要对照《纲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地方特色,不求面面俱到。
省直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制定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办法和配套制度。对有关工作负有牵头责任的省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