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时间:2025-06-13 15:04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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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检查事项名称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涉及条文内容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    第二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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