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赴各县(区)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
近日,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了解各县(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情况,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志强和副主任羊平分别带队于8月27日至9月5日赴8个县(区)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县(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情况的报告,对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肯定。同时也对各县(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疑问现场进行了解答,提出了指导意见。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县级部门和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再次进行动员安排,在强力推进2018年法治政府重点工作的同时,认真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要组织力量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督查组指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党委、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之一,各县(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结合此次中期督查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究整改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更好地督促和推动各部门按照《纲要》要求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通过此次督查,有力地督促了各地各部门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身工作相结合,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到2020年我市如期高质量建成法治政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