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 -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
时间:2022-10-10 17:48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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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检查时间:9月22日至9月30日。

二、督导检查内容:(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情况。(二)贯彻执行《四川省社区矫正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县(区)按月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等工作情况。

三、督导检查组组成:此次督导由市司法局党委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任组长,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总联络员)及各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7个检查组,对8个县(区)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组长由各地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各检查组成员及联络员组成、行程安排、交通车辆、工作接洽、食宿等由派出检查组单位及组长负责落实。

四、督导检查要求:(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检查组要到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受委托司法所进行实地察看,掌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在岗履职情况,查阅全部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点验核查教育全部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二)做实整改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督导工作,把开展工作质量的好坏作为“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的重要实践,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要求,逐一整改销号,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或再犯罪。(三)严肃纪律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支持、配合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中央八项规定”和保密规定等。市司法局将全程督导本次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走过场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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