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14-12-05 13:54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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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市委市政府和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市级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服务灾后重建工作大局,着力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在深化和巩固上下功夫,全面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雅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早安排,早布局

为了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打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今年年初,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督查方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矛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4年全市大调解工作要点》,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出台了《关于2014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雅行调函〔2014〕2号),对2014年的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1、继续健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2013年市政府决定建立雅安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了变更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责和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把工作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人和单位。

2、认真落实雅安市大调解办《关于全面运用好雅安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雅安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雅行调函〔2014〕1号),要求全市各地各行政部门加强对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视,认真填报数据,充分运用好系统,把此项工作当成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对填报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存在的原因,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态势分析及对策建议机制,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调解方针,切实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比如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汉源县旅游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每个季度都对该系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矛盾进行统一登记,建立专门台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处理问题的方案和人员,制定化解稳控措施。

(三)消除矛盾,化解分争

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4368件,调解成功   3875件,调解成功率为88.7%。其中调解数量较多的矛盾纠纷有:公安机关调解2318件,消费纠纷269件,劳动争议纠纷221件,林地纠纷128件,婚姻家庭纠纷150件,人身伤害纠纷117件,财产纠纷84件,邻里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34件,医疗纠纷33件,环境保护纠纷30件,合同纠纷28件,行政性诉求74件,行政争议10件。

 通过以上行政调解案件的办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四)认真做好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为依法规范调解行为,全面推广“案例工作法”,探索建立依法调解案例指导机制,市大调解办在全市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行政单位认真组稿,将近三年来的优秀调解案例整理报送,最后评选出优秀行政调解案件共17件,其中一等优秀案例2件,二等优秀案例6个,三等优秀案例8个。领域涉及交通、交警、治安纠纷、教育、劳动、工商消费、林权、国土、人身伤害、农资消费等。这些优秀案例的评选是对这些年调解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今后调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参考资料,具有指导性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地方和极少数领导对行政调解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行政调解机制不健全,人员不落实。具体办案部门人员稀少,大多数调解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各地行政调解牵头单位更是人员稀缺,无法适应目前工作现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行政调解工作各地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做得好比较好,措施有力,有的部门比较欠缺。比如汉源县,行政调解工作很扎实,每个季度要对全县的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通报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各地大调解中心也有厚次薄彼的现象,政策上对人民调解倾斜多些,对行政调解支持少些,这样多多少少影响了当地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五)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不合理,把各县区乡镇的大量的行政调解案件和部分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案件都归入人民调解,导致今年的行政调解案件较去年大幅度下降,去年1-10月全市行政调解案件受理8426件,而今年只有4368件,减少4058件,下降51.8%,使行政调解工作在报表上无法体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增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巩固现有的行政调解成果。二是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新方式和新方法,把行政调解工作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更大地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改进信息管理系统的设置,使其能真实地反映行政调解案件数量。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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