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联动”凝聚“新合力” 积极探索打造社区矫正“芦山样板”
时间:2022-12-05 11:31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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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芦山县司法局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抓手,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探索社区矫正协力管控新模式,致力构筑管理规范、具有芦山特色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体系,奋力打造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芦山样板”。

一是“圆桌式”协调,齐心聚力。为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县司法局结合《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22〕66号),制定《芦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补贴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2年10月正式印发执行。

二是“联合式”发力,齐心帮矫。在探索建立芦阳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全县网格内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依托全县村(居)民委员会及现有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网格员队伍,以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等社会力量为协助人员,不断延伸社区矫正帮扶触角。目前,8个基层司法所均与相应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

三是“激励式”鼓劲,齐心推进。在将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社区矫正预算经费的基础上,以《方案》明确对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或被委托司法所监管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等社会力量给予每月30元补助的形式,进一步激励社会力量依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22年10月和11月,依据《方案》对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力量发放补贴7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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