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十项制度规定
2014年10月1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等十个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
十项制度规定瞄准的是政府权力最容易失控、最容易发生腐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十项制度覆盖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所有关键环节,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比如,项目招投标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投标信息公开、项目分包管理、开标和评标现场监督、评标专家管理等招投标活动全程所有环节进行了再梳理和制度完善,防止出现影响制度封闭运行的“暗门”和“天窗”。十项制度规定提出的措施具体务实,可操作。比如,就严格土地出让方案审批明确,土地出让方案审批必须采取集体会审方式,以会议方式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加强制度规定实施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十项制度出台既是贯彻省委“两个意见”的重大措施,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更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规范。其出台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具有重大意义,是省政府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