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5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全市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清理情况报告和附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电子文档一并通过公文交换箱报送。(联系人:罗雅梦,联系方式:8503011。)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54号)
2.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3. 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4. 地方政府规章设定证明事项清理情况表
5. 地方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情况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