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执法督查 促进环保决策落实
时间:2017-08-15 14:56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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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环境行政执法督查活动,成立了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志强为组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学东、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凌云扬和法制办副主任羊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市级部门抽调16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从8月4日到8月10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卷宗等方式对全市8个县(区)、经开区和涉及环境执法的重点部门进行了督查,尤其对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空气质量等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

此次联合督查内容主要涵盖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合法合理等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及每个环保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主体、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档案是否规范等具体细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和县(区)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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