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至12月行政检查计划表
时间:2025-08-04 17: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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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至12月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制定机关检查事项法律依据依据内容检查方式任务日期自任务日期至是否涉企对象范围检查频次
1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非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超过1次(按省造价总站双随机、一公开的抽取结果开展))
2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检查不超过两次
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非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建筑企业每月不超过一次。
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在建项目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抽查,单个项目不超过1次。
5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在建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5次
6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在建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5次
7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二)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四)是否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五)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否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七)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八)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九)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非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年一次,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数不少于20个,且对本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实现全覆盖。
8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抽查,单个检测机构不超过1次。
9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业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非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建筑企业每月不超过一次。
10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非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一年一次,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
11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抽查,单个单个监理企业不超过1次。
12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涉及的场站、经营场所等不超过1次
1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机抽取全市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不超过两次
1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民工工资拨付情况的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
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现场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建筑工地单个项目每季度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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