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雅安市宝兴县围绕“阳光政务”工作部署,以“阳光决策”为抓手,狠抓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保障“三个关键”,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供了参考经验。
一、抓住“关键少数”,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宝兴县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高效推进。一是着力提升法治能力。通过“学”“训”“考”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民法典等专题法治培训71次,法律法规测考6次,让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成为领导干部自觉遵循,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二是精心编印“一本六图”。将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等有关的16个法律法规汇编成法治口袋书,制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决策、政府投资项目等6个工作流程图,让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本、随身携带,时时可学、处处能用。
二、抓实“关键环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
宝兴县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运行。一是推行“三严三审”工作模式。决策启动前,严把决策启动关,审好决策依据,就重大决策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做好全面论证;决策启动后,严把决策流程关,审好决策步骤,根据决策事项的属性,严格初审,对程序缺失的,退回决策启动机关完善;决策作出前,严把决策材料关,审好决策质量,会同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对决策事项进行综合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决策启动机关,修订完善后再行上会审议。二是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坚持“专家参与和内部审查、内容审查和程序审查”两个并重,实行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协同联审,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530余件次,制发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报备及时率和合格率达100%。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修订5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宝兴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暂行办法》,每年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建立评估工作台账,实行一事一档、动态管理。累计开展评估25件,废止1件,形成重大行政决策闭环管理,决策成效明显提升。全面加强行政复议,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3件,对存在违法情形的6件予以撤销;累计完成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70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抓牢“关键保障”,筑牢依法依规决策工作根基
宝兴县在推进依法决策中强化制度、人才、考核三个方面保障,筑牢依法依规决策工作根基。一是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制定《宝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兴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扎牢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让重大行政决策从启动、形成、实施有制度指引,做到权力阳光透明不任性。二是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在全市率先实行党政机关和县属国企统一聘请法律顾问团新模式,通过省律师协会引进两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定点联系服务宝兴县,组建起“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外聘律师+援助律师”的法律顾问团,全面参与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团提供各类法律服务810余件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572条,提高了决策质量,消减了决策风险。三是强化督察考核保障。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考核、推动落实的作用,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依法治县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