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时间:2024-03-08 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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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某某。

被申请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亚文  职务:局长

申请人张某某因不服被申请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28日作出《关于张亚丽投诉四川济瑾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回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张某某于2023年11月8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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