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基础,注重制度建设。县法制办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派驻检察官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派驻检察官分片区联系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充分保障“两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汉源县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会同县检察院印发了《汉源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完善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
二是紧跟进度,注重信息共享。建立充分的信息通报制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情况并抄送县法制办;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有关情况并抄送县法制办。县法制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两法衔接”案件跟踪,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
三是联动融合,注重沟通交流。由县法制办和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定期、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针对“两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统一认识,形成集体合力,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配合,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以来,县两法衔接办共建议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其中5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
四是统筹兼顾,注重日常监督。县法制办结合自身职能,在日常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备案审查时,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两法衔接”牵头单位工作职责,有效地防止“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强化对案件不移送、移送不及时、移送后无跟踪等情况的监督,并督促整改,确保我县“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至今,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累计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28条,形成了“有案必录、够罪必移、有漏必究”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