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雅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英一行到芦山县调研人民调解、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芦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蓉、县司法局有关工作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芦山县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重点人群管控、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重点就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进行了交流。
调研组就人民调解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对标“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专项活动要求,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年度备案登记、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和“零案件”组织及人员清查工作,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二是“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立足辖区自身特色,深入理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找准创建切入点,抓好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基层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打造,力争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均创建成功。
随后,黄英就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法治”固根本,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基层司法行
会后,调研组先后前往金花法治花园、芦阳司法所、汉嘉社区潘跃芳调解室进行了实地察看,了解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护航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