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谋划 科学推进——雅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英一行到芦山县调研人民调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 雅安市司法局
提前谋划 科学推进——雅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英一行到芦山县调研人民调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时间:2023-05-24 08:53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5月19日上午,雅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英一行到芦山县调研人民调解、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芦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蓉、县司法局有关工作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芦山县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重点人群管控、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重点就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进行了交流。

调研组就人民调解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对标“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专项活动要求,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年度备案登记、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和“零案件”组织及人员清查工作,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二是“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立足辖区自身特色,深入理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找准创建切入点,抓好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基层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打造,力争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均创建成功。

随后,黄英就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法治”固根本,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重要事件,充分发挥自身在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多干实事、多干好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坚持“智治”强支撑,抓好重点人群管控。秉持“稳”字为要,在完善重点人群管控机制、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智慧矫正”中心平台,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做好安置帮教系统监狱服刑人员核查工作,确保系统核查率达100%,衔接率达98%以上。三是坚持“善治”使巧劲,做好司法所创建工作。以问题、实效、目标三者为导向,结合创建标准,从小到大、从易到难、从打基础到创亮点,一一落实细化,并以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实现基层司法所作用最大化,讲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芦山故事。

会后,调研组先后前往金花法治花园、芦阳司法所、汉嘉社区潘跃芳调解室进行了实地察看,了解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护航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成效。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幫助
Copyright (c) 2024 sf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2210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7 蜀ICP备190194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4
法治雅安(微信)
雅安司法(微博)
外来企业投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