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2
附件1 22
第五部分 附表 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二、收入总表 27
三、支出总表 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县(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资格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法治雅安建设。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制定“两规则一细则”,全面抓好法治工作统筹协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四个小组全部召开第一次会议,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完善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筹建雅安市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参与率达100%。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率、规范率达100%,报备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达100%。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累计办理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67件。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建立44个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完善“1+10”普法工作机制,每月实施一个普法主题,落实一个牵头部门。深化法律“七进”,组织开展春节前后依法治市集中宣传、“迎国庆·法治基层行”主题宣传、“新中国70周年·法治润雅安”70年70事系列宣传活动。雅安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被命名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加强法治示范创建,开展第四批市级“三项示范创建”工作。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复核工作。2019年,全市争创建成省级法治示范县1个、法治示范乡镇2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4个。市司法局被命名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2.大力推进平安雅安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2019年全市新增命名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4个,全市规范化司法所建成率达89.5%。芦山县司法局思延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石棉县司法局新棉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持续推进《雅安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度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扎实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等专项活动。2019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1581件,成功调解40802件,成功率98.13%。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按照“队建制”模式,成立1个市级社区矫正执法支队、8个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建率”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指导全市律师依法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律师案件提醒、教育培训、四项制度落实管理及监督指导覆盖率均达100%。
3.聚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扶贫“五个一”。在巩固原有措施基础上,持续加强法治扶贫精准力度,依托“指尖上的法律顾问微信群”、便民“暖心卡”,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活动,举办“脱贫攻坚·法治同行”系列法治宣传活动240余场,提供法律服务10000人次,帮助贫困村化解矛盾纠纷9576件,帮助贫困户依法维权564次。深化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落实 “法治体检”“法律帮扶”等服务举措,组建律师团队为雅安经开区入园企业开展 “法治体检”,全市律师免费为64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提出意见建议415条。指导县区成立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化解涉民营经济纠纷1137件。开展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对农民工劳动、劳务争议实行免经济困难审查,给予100%受理。全年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45件394人,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援基金会评为法援项目实施突出贡献单位。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建立“123”工作机制,即把握“减证便民”这一重点,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两个文本,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试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三个办法,有序推进4项办理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雅安考区组织实施工作。
4.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广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加强基层党委工作规范化建设。2019年7月,市司法局党委作为全省两个市(州)之一,被选树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委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党委”。推广“合署办公”新模式,打破条块分割壁垒,推动机构改革后队伍从整合到融合的转变。举办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新进司法助理员综合素能提升班等专题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下沉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积极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持续增强。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四川省雅安市司法局机关(本级)
2.四川省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3.四川省雅安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82.7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8.34万元,增长69.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变动和人员调整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4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2万元,占58.8%;项目支出512.52万元,占4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2.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8.34万元,增长69.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变动和人员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53万元,增长24.3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变动和人员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类)29.67万元,占2.39%。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41.62万元,占8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56万元,占5.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9.11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9.88万元,占4.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43.84万元,完成预算86.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2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07万元,完成预算3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2.76万元,完成预算9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9.23万元,完成预算93.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63万元,完成预算8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01万元,完成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40万元,完成预算6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11万元,完成预算7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30万元,完成预算208.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06万元,占9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3.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维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3.35万元,上升了240.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7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3.73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3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开展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安置帮教、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完成预算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8万元,减少12.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司法厅、其他市(州)兄弟单位来雅调研,及县区司法局来汇报工作餐费共计1.2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事项,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1万元,比2018年减少0.63万元,减少0.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按照规定和要求,不需要确立项目绩效目标,因此本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4分,资金使用效率较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雅安市司法局机关(本级)
2.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3.雅安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二)机构职能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3.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市、县(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资格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37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1782.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7.52万元,占18.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5.24万元,占81.0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17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2万元,占41.02%;项目支出512.52万元,占28.75%;年末结转和结余538.92万元,占30.2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市财政局;按照预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时做出答复并及时修改。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制定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符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清晰明确,能够体现部门预期实现的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我局现已完成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整体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预决算认识有待加强;二是预算配置欠科学;三是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财务人员要提前做好编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工作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编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规范工作程序,尤其是专项资金,力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控制预算完成。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雅安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10 | ||
编制标准 | 10 | 9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10 | |
动态调整 | 10 | 8 | ||
执行进度 | 10 | 9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8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4 | ||
总分 | 94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