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紧扣“四个法治” 聚力推动法治芦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 雅安市司法局
芦山县紧扣“四个法治” 聚力推动法治芦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1-04-08 17:53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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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以来,芦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四个法治”,注重凝聚党群干群合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聚力推动法治芦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认识,营造崇尚法治的好氛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查找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活动,坚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与线下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找实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谋划示范试点创新举措,组建宣讲队伍深入联系村(社区)采取院坝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示范试点工作,凝聚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示范试点工作共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依法治理新格局。活动以来,共开展“大学习”60余次,受教育干部职工达3000余人次,开展“大讨论”70余次,形成措施办法20余条,开展“大宣讲”活动5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

二、压紧责任链条,建立重视法治的好机制。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县委2021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分线分块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全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全面推行年度述法制度明确要求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专段进行述法,督促抓好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实践、树立法治标杆、推进法治建设三方面责任落实,实现示范试点“带头干”和“带动干”两头热。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法治档案1200余份。

三、强化督促指导,形成支持法治的好环境。修订完善《中共芦山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等决策机制,调整充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严格落实《芦山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提升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芦山县贯彻落实<四川市县法治指数>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依法治县考核量化指标,不断增强法治工作的指向性、考核的科学化。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法检“两院”、公安等依法履职,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视问题、研究措施、深化整改。2021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依法治县及示范试点工作4次。

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推进法治的好本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制度,推行部门“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宣讲法律机制。强化法治人才培育,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及“星期五课堂”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加大从优秀法治人才中发展党员、培养干部的力度,正向激励法治人才内生动力。2021年以来,邀请法治方面专家、教授作开展专题法治讲座3次,部门“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宣讲法律10余次,在基层党组织开办“星期五课堂”9期,覆盖党员5.6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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