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为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积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四川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报市司法局批准成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此次公职律师试点中,市政府法制办共有5名同志符合担任公职律师条件,取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政府法制办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