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项市级行政许可取消,济南市调整若干行政权力事项
7月1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9〕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
其中,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被取消。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平阴 县、商河县、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实施。同时承接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济南同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有关部门负责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切实加强对区县业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监督、协调、指导,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指导区县政府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并采取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基层实施权力事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审批和执法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及时制定衔接方案,做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