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司法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时间:2025-06-20 17:05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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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1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1.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2.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3.《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1.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2.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3.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条:市(州)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3.《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2.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3.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3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4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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