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经开区社农局:
现将《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2日
雅安市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深刻内涵、职能职责,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市级“枫桥式司法所”30个以上,实现六县两区全覆盖,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效能整体提升。
三、工作标准
党建引领实,确保司法所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建设好,积极打造为民、便民、亲民的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窗口,构建上下协调、运转有序、便利高效的工作机制;人员力量强,全方位多渠道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所队伍;服务质量优,突出法治为民,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群众评价高,深化依法治理,全方位护航平安雅安建设,用心用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要求见 《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2023修订)》。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4月底前)。坚持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各县(区)司法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辖区内具有代表性、可塑性和可推广性的司法所作为创建单位,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
(二)实施阶段(9月中旬前)。各县(区)司法局严格对照新修订的创建标准,指导辖区内司法所围绕基层平安建设、基层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按照“一所一特色 、一所一亮点”要求,
(三)自查阶段(9月底前)。9月下旬,各县(区)司法局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照新修订的创建标准,以所为单位详细填写自查评分表,并于9月28日前将申报自查报告、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验收申报汇总表、自查评分表及相关印证材料报送至市局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申报验收的司法所自查评分应达到90分以上且无否定性指标,并具备“一所一特色 、一所一亮点”。
(四)验收阶段(10月底前)。10月,市司法局将对各县(区)司法局自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市司法局将组织评审组进行实地评审打分,并根据各申报单位得分高低择优评选。
(五)动态管理(11月底前)。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示范活动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在对当年新申报创建单位进行实地验收的同时,一并开展以前年度成功创建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单位的复查工作,复查合格名单将与本年度新命名的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名单一并公布。
(六)宣传阶段(12月底前)。市司法局按年度向社会公布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名单,并协调组织各县(区)、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推广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示范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宣传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雅安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示范活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抓。市司法局将全程跟进、实时指导,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创建示范活动高质量推进。
(二)协调联动推进。各县(区)要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发挥典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要紧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从基层平安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夯实基层基础、深挖特色、打造亮点。创建示范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协调新闻媒体,宣传交流经验做法,形成以点带面、先进带后进、比学赶超的良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