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司法局认真开展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基层治理工作
近日,芦山县司法局深入到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认真开展法治示范基层治理工作。
实施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基层治理,主要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1+8”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禾茂法治化管理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实现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普遍提高、矛盾纠纷基本化解在当地、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乡风文明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芦山县司法局根据工作职能和在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基层治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围绕“1+8”基层社会治理,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推一个劝慰组织。以村组干部为骨干,“两代表一委员”、返乡“五老”、教师、医生等四类群体为主导,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的“1+4+X的劝慰组织;二是编一套法治读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缩编成法治简明读本,发放到镇、村、组和每户群众;三是建一套调解机制。推行县、乡镇、村、组四级联调,力争做到小事纠纷组上解决、一般纠纷村上调处、重大纠纷乡镇调处、疑难纠纷县是统筹联动攻坚;四是建一本明白台账。分级建立村、组、户“三治”明白台账,按“守法、守德、守约、帮带”四个类别界定,实行半年初评、年终评价,及时将重大矛盾冲突和违法事件通报村民,“三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芦山县司法局在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基层治理工作中,正积极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工作,禾茂乡村振兴示范点基层治理涉及县司法局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望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