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26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规定》以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为切入点,重点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分工及相关监督制度上作出规范,对指导和督促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