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王某某。
申请人王某某以“向汉源县人民政府邮寄《请求依法履行城镇不动产登记及监督管理等的法定职责行政保护合法权益申请书》,汉源县人民政府超过60日不履行法定职责构成违法”为由,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赔偿。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王某某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汉源县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其职责职权是法定的,包括从宏观上管理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劳动等各方面;具体事务的管理由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各司其职。
其次,王某某提交的《请求依法履行城镇不动产登记及监督管理等的法定职责行政保护合法权益申请书》,称因历史原因,其父亲王修齐被判处死刑,母亲罗瑞华被判刑,房屋被相关单位侵占等,申请汉源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并未陈述清楚事实、依据以及要求汉源县人民政府履行的具体法定职责和法律依据。
再次,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因涉及刑事判决和历史原因,王某某向汉源县人民政府邮寄快递反映上述情况属于信访。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