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00号
经2015年7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宏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