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废止一批地方政府规章
时间:2015-06-16 10:54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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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省长魏宏签署第290292293294295296297号省政府令,宣布废止《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四川省火灾调查程序规定》、《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种畜种禽管理试行办法》等七部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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