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督导检查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为有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按照《雅安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6月至8月,市政府法制办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由法制办主任和副主任带队,到各县(区)以及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参观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各县(区)及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方案认真推进。多数县(区)都印发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市安监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项推进工作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力的科室(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雨城区法制办专门到区工商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和区林业局进行调研,共同探讨工作对策,研究工作方案,指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动落实。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各县(区)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县(区)落实进度较慢,有些单位对“三项制度”的内容理解不准确等等。针对以上检查情况,督查组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解答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建议,特别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自自身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开展工作,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节点、有亮点,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