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
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启用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通知》,决定2016年1日1日起启用“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公开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告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任恢复审理通知书、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以及其他程序方面应加盖该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启用是规范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工作,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合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