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 -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
时间:2016-01-22 14:49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启用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通知》,决定201611日起启用“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公开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告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任恢复审理通知书、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以及其他程序方面应加盖该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启用是规范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工作,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合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重要举措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幫助
Copyright (c) 2024 sf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2210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7 蜀ICP备190194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4
法治雅安(微信)
雅安司法(微博)
外来企业投诉申请